為簡化行政作業,法律案經總統公布後...

者:致理技術學院
發文日期:970121
 
發文字號:台法字第0970010538
速  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 
附  件:(0) 受文者不含附件
主旨:為簡化行政作業,法律案經總統公布後,其公布資訊行政院不再另函轉知,轉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處970117日院臺規字第0970081069號函辦理。
二、查法律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,咨請總統公布,總統於公布時,均將該制定、修正之法律條文或廢止之法律名稱,刊載在總統府公報,同時建置於總統府網站之公報系統(http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,而行政院公報系統及全國法規資料庫亦建置有相關資訊,可隨時上網查閱,為簡化行政作業,行政院爰不再將法律公布之資訊另函轉知。
正本:本部各單位(含中部辦公室)、部屬機關學校、私立大專院校
副本:本部法規會
、、、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